东港瑞宏助力企业电子发票电子化入账归档

2021-04-02 17:27:49

自从2013年6月27日东港瑞宏开出了国内第一张电子发票开始,电子发票快速发展并逐步普及到各行各业,让每个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接触和使用了大量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方便快捷的优势,极大缓解了各类企业的财务开票压力,节省了企业的发票管理和打印成本、缩短了开具和邮寄发票时间,彻底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效率,因此电子发票受到全社会的欢迎和税务主管部门的全力推进。

在电子发票的开具进入爆发式增长的时候,电子发票的入账报销问题也开始逐步进入公众的视野,电子发票如何报销入账、如何查验、如何避免重复报销等问题也困扰着各个单位的财务部门。电子发票打印之后的入账报销,只是条件不成熟时的权宜之计,最终的还是要采取电子化入账归档的形式,让电子发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发票。

一.政策层面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发布84号公告《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公告》赋予了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同等的地位。在2015年国家财政部和档案局也同时发布了79号令《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电子发票的报销入账的提供了法律依据。

2020年3月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又发布了2020年6号《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在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并且在第六条中明确规定了对违反通知规定的行为要按照《会计法》和《档案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二.企业层面

国家对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的要求逐步提高,企业应该如何应对?特别是明确了对违反相关入账归档要求的行为的处罚,更应该引起各个单位财务部门的重视,新的制度在新建立和推广期间会有“首违不罚”,但是谁都不愿成为新规下的“示范者”,所以就需要财务相关人员提前准备,积极应对新规。

企业财务部门要以电子会计凭证入账,需要判断该本单位是否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2、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3、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数据;

4、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需要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在采用手工账或者单位财务系统会计核算系统比较基础的企业,在电子会计凭证的入账归档时都会面临各种问题。只打印电子发票进行入账归档,在现在的监管条件下是完全不够的,需要企业财务系统足够智能,能够实时传输、查验、保存并安全合法的归档电子会计凭证,同时归档系统需要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目前有大量企业财务采用Excel表格手工记录电子发票,效率低而且工作繁琐,浪费财务人员大量的时间,发票量大的工作量非常大,而且容易出错。即使有部分企业财务系统相对完善,能做到电子发票的查验真伪和查重,但是在面对保存电子发票原件并能对应归档时都会力不从心。

三.东港瑞宏为您解决问题

东港作为国内电子发票领域的领军企业,我们从2013年就开始探索电子凭证的入账报销归档方面的研究和探索,在2014 年6月27日就完成国内第一张电子发票电子化入账试点工作。

2019年6月18日,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确定东港作为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单位,东港公司经过项目研发和大量实践积累,2020年12月15日由四部委组织专家组对试点工作进行研讨并通过了试点验收。

东港瑞宏深耕财税电子票据多年,紧密围绕企业需求,积极参加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政策研讨和试点工作,全力配合相关单位进行电子凭证的入账报销和归档的产品开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拥有电子凭证(包括电子发票和其他类型的电子凭证)入账报销和归档的全系列解决方案和产品。

东港瑞宏是您值得信赖的伙伴,我们将以秉承客户为先的理念,为您解决财务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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